劳动仲裁开庭时,单位出具伪造劳动合同,显示我上班时间是2015年2月1日到6月21日!实际上班时间是
更新时间:2016-02-20 09:49:58
问题描述:
劳动仲裁开庭时,单位出具伪造劳动合同,显示我上班时间是2015年2月1日到6月21日!实际上班时间是2014年4月9日!由于2015年2月2日工伤!也做了工伤认定!休假到2015
年5月16日到单位上班,单位领导指示员工打我,逼我走人!无奈!没上班了!现在右手要做二次手术(去钢板),单位又拿出了一份有我签名的辞职申请书!我记不清是不是我签的?我该找什么证据来推翻他,说我并没有离职!要求他给我做右手工伤二次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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