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一主管在工作中产生纠纷,差点有肢体冲突(还没有接触到对方),然后被劝开了,公司因此为由解雇了
更新时间:2016-02-17 16:33:07
问题描述:
我和公司一主管在工作中产生纠纷,差点有肢体冲突(还没有接触到对方),然后被劝开了,公司因此为由解雇了我,声称我打了公司领导,由当时在场的员工作证(在场的两位员工一位是班组长,一位是工会成员),我想问一下,他们俩以公司管理者的身份来作证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他们又以普通员工身份来作证又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