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王某有6个孩子,去世后将房屋户主改为小儿子,子女共同制定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写着房屋由其中5位子
更新时间:2016-03-01 13:40:09
问题描述:
母亲王某有6个孩子,去世后将房屋户主改为小儿子,子女共同制定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写着房屋由其中5位子女共同享有该套房屋承租权,如遇政府拆迁 拆迁费由共同承租人平均分配,由于第六位子女一直联系不到,只能找到她的儿子,所以协议书由五位子女和第六个子女的儿子签字但是没有去公证。请问协议有效吗?现在房子拆迁了,拆迁款应该几个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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