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我爸签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是,将老人的土地给我大伯,而我爸依旧要出老人的生活费。之后,因为协议太
更新时间:2016-02-04 16:25:58
问题描述:
曾经我爸签了一个协议,协议内容是,将老人的土地给我大伯,而我爸依旧要出老人的生活费。之后,因为协议太不合理,又与我大伯和爷爷协商了,同意将地平均分给兄弟二人。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把原来的协议更改,也没有重新写一份新的协议。但是之后我大伯却不把地给我家,将地的补贴自己领去,因此我们家也就不给我爷爷生活费了。如今村委会重新分地,我爸想再去要地,我大伯拿出协议说,协议还算数吗。我想问,这协议有法律效力吗?我家有将地要回来的机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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