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判决不服怎么办
更新时间:2016-02-05 18:05:34
问题描述:
我老公起诉我离婚,已经开过庭了,就等判决书了,2013年我们因家庭琐事生气我回了父母家,没多久就过年了,他把我的衣服都送到我父母家,意思是让我不要回去了,之后我多次要求回家,他都不让我回去,在这期间他也找我谈过几次离婚的事,我说离婚可以,但是你要归还我的个人物品,(两台笔记本电脑,两个平板电脑,一根白金项链,两个玉镯子,两套金镶玉吊坠一男一女戴的,三块女士手表,一个三星数码相机,)再给我经济上的补偿,一开始他死活不承认说没见我的东西,后来经过几次交谈,他承认了我放在他家的我个人物品,但是他说东西已经没了,你算算多少钱我给你钱,当时达成一致五万块钱,他说我先给你两千,剩下的我打四万八的欠条给你,欠条是打给我了,两千块钱还是没有给我,2015年十一月我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他起诉我离婚,2016年2月2日在栖霞法院开庭了,他请了律师,我一个人去的,在法庭上他说没见过我的东西,还说欠条是在我的哄骗下打给我的,他只肯补偿我五千元,我不同意,现在就等法院判了,法官告诉我他打给我的欠条是没有用的,东西他既然不承认我也也只能自认倒霉,而且我们分居两年了,法院肯定是要判我们离婚的,我说分居两年也不是我造成的,在这期间我多次要求回家他不让我回,法官说那不管,事实我们分居两年以上,最终判判决书下来我就只能拿五千。我现在觉得我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最起码的保障,天平倾向一方,请求律师给我分析一下,以上我所说的全是事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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