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工人在骑电车上班途中,在厂门口摔伤厂里应不应该垫付医药费
更新时间:2016-02-03 22:01:53
问题描述:
我家属在私企上班,在2015年12月1日傍晚5点半-6点钟上班途中,骑电车在厂门口摔伤,当时有厂里门卫和电工发现,叫了120拉到县医院就医。由于摔得过重,造成颈椎损伤,在县医院重症监护室住了4天后转入普通病房,并做了颈椎手术,在医院住院一个月,花费6万多元,厂里没有垫付一分钱。自2016年1月1日后病人出院后我多次找厂里主管,厂里让我把药费单和拍的影像资料上交给厂里,说要给办理工伤手续。我上交后找厂里主管人员。每次主管人员都说要私企老板签了字就给报销医药费和护理费生活费等,一直说看不到私企老板不能签字,让我耐心等待。一直到昨天2月1日还在这样说,我说我拉着他们去找老板,他们说等今天老板去了找老板签字。今天我又去,还是那样说,我找到老板电话,打老板电话,私企老板说,他们要等社保局报了才能给我。我今天再找厂里管工伤的主管人员,他们说还差县医院的病例,我找了病例,他们就又说还要等保定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保定社保局已于2015年12月20日已经给了保定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鉴定结论表。是否还需要等工伤认定表下来才给报销我们垫付的医药费。厂里是不是应该年前先给我们垫付我们的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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