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用自已名下宅基地房屋做抵押,经朋友介绍从别人那里借款30万,年息按10万块用一年2万,3
更新时间:2016-01-28 19:31:36
问题描述:
律师您好!我用自已名下宅基地房屋做抵押,经朋友介绍从别人那里借款30万,年息按10万块用一年2万,30万用一年6万,这种年息算高利贷吗?可以巡环使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如我悔约或无力偿还所欠款,自愿将宅基地房屋给予对方偿还欠款,这样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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