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徐水区的一个普通企业,2003年租用了本村一块土地,当时是这样说的,租用土地一直到调地或土地变动
更新时间:2016-01-24 20:39:04
问题描述:
我是徐水区的一个普通企业,2003年租用了本村一块土地,当时是这样说的,租用土地一直到调地或土地变动为止,每年以1000元的价格租用,其间不能以任何理由不让租或为难对方,当时还写了字句,每年一交,但是对方以不会写字为由,没有签字,现在突然以家里用钱为由,长地租或卖给我,这事情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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