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5日早上5时许,我推着烧饼摊去**市场旁边摆摊,昨天城管同我们说了,今天摊位安放在
更新时间:2016-01-23 10:07:42
问题描述:
2015年9月25日早上5时许,我推着烧饼摊去**市场旁边摆摊,昨天城管同我们说了,今天摊位安放在新的地方,谁来第一放第一,来第二放第二,我是来第二自然就放第二位置,原告欧**来第三没放第三,而且放第二我前面,我就上去与她理论,她说她要这里,还说她就是第二,(由于她经常在市场橫道有人怕她三分,原来她橫道好多次都得呈了),我说我这边还有好多位子,为何偏摆放在我摊前面,她说我就是要放这里,怎么样,我说我不会同意的,我要推开你的,我于是就去推,她拍的一下用铁模子炸在我身上,接着又横向炸我铁模子,恰好炸在我防备的左手脘上,手里还拿着铁模子不放,我用左手撑着,紧逼着我向后退,我想这样我还是会被炸,于足我讯速用右手击向对方两三拳,马上蹲着绕着摊位转一圈,想躲过她的再次炸来,她再次炸来刚好炸在摊子对面边缘,紧接着再次用铁模子扔向我,我马上离开了现场。她到派出所赧案,说我打伤了她,马上进行她的计划,后来派出所电话传唤我。我去了派出所把早上发生的一幕如实地笔录了。派出所约双方几日进行处理,双方来到派出所她出示了医药费,还要求赔误工费共汁三仟多元,派出所干警调解为她打人在先互抵,要人每个人都去拘留十天,她不同意拘留,所以我也没被拘留,派出所把与她都放了,以后我们都不要发生同样的事情,若谁惹事在先就抓谁。到了今她把我告上法院,要我赔医药费,误工费,菅养费,车旅费,护理费,鉴定其一切费用,我该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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