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女方属于自由恋爱。我们在一起两年,生有一女。但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摆酒席,只是给了一万块钱
更新时间:2016-02-25 16:06:48
问题描述:
本人和女方属于自由恋爱。我们在一起两年,生有一女。但我们没有领结婚证,也没有摆酒席,只是给了一万块钱的礼金。给了礼金后的半年,女方就要求分手。到时小孩才6个多月,现在18个月了。在她离开的一年里,没支付过任何抚养费,也没有关心过。如果我现在去起诉她承担孩子抚养费问题的话,合理吗?还有一个就是我可以不在户口所在地,在工作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她,法院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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