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于2011年5月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于2012年10月交付的,我在2013年4月
更新时间:2016-01-19 15:39:03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普通消费者,于2011年5月买了一套商品房,该房于2012年10月交付的,我在2013年4月开始装修的,于2014年元月入住,2016年元月9日晚11点客厅自来水主管道漏水,把楼下客厅顶面渗水,物业说跟他们没关系,开发商说过了保质期也不管,况且宝装修没动开发商埋在地下的主管,只在上面铺了地砖,我想咨询一下,象这样的问题应该找谁?造成的损失谁负责?我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期待您的回答,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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