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在烟台莱州一车店7万元全款预定了一辆江淮新能源车,7月6日提车。店家给我开了青岛发票并且是
更新时间:2016-01-15 01:06:24
问题描述:
5月18日在烟台莱州一车店7万元全款预定了一辆江淮新能源车,7月6日提车。店家给我开了青岛发票并且是5.19万,还给我上了青岛牌子,新能源车店家都是给上车牌的,购车之前就已说好。其他并没提前告知,7月6日提车我并不知道开青岛发票5.19万也不知道上青岛牌子。后投诉总部并举报税务得知,我购车的店跟签订合同盖章的店并不是一个,店家有两个店铺我购车店工商经营范围为卖摩托车,而签订合同盖章店是卖汽车,税务给出答复是因为已经上车牌了所以5.19万就不换烟台发票,只给我补开了个烟台1.8万汽车发票。后举报工商部门,因为我买车时店家门头跟宣传单都是说自己是授权代理经销店,其实总部跟青岛都不承认,我只有电话录音没有书面凭证,店家现在直接不承认,说我求他卖车,发票我也知道,盖章不合格我也知道,并且把我购车不合格的店铺也转让给自己亲戚了,工商说虚假广告也不成立因为店家现在把证据抹去了,我现在有权要去退车吗?或者要求开正常七万汽车发票,店家如果开不出的话我有什么权利,有律师没这种情况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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