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間格仔店那裡租了地方賣東西要我交押金,有簽合約有留底,說我不再?的時候还給我,之後那間店換店主了
更新时间:2016-01-20 15:56:58
问题描述:
在一間格仔店那裡租了地方賣東西要我交押金,有簽合約有留底,說我不再?的時候还給我,之後那間店換店主了,我想退時他說因為是上一手店主事情,一定要我比單給他看,不肯退押金,但單是很久以前簽的,我早就不見了,而且店主那邊是一定有留底的,根據情況好像是他自己把留底弄不見了,所以一定要我的單,照這樣的情況,雖然我單弄不見了,但我是有資格拿回我的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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