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4日的夜里,刘*与张某、骆某,在偏僻的小路上对青年男女王某(男)李某(女)进行抢劫
更新时间:2016-01-06 21: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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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0月24日的夜里,刘*与张某、骆某,在偏僻的小路上对青年男女王某(男)李某(女)进行抢劫,但未料王某是黑带教练,三人不敌,未能抢到财务便逃走,后闲逛中骆某得知自己的女友在麦当劳餐厅被男子搭讪,心中愤怒不已,次日凌晨三人持铁棍殴打受害人大明(化名)等三人,大明鉴定为重伤,另两人为微伤。 (1)刘*行为触犯了哪些法律,哪些行为应该定性为犯罪,哪些行为应当受到刑法处罚? (2)刑法依靠什么手段惩罚罪犯,预防犯罪? (3)什么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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