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同事做生意以1.5分的利息向我借款,借条上未注明利息,现在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一年了,一直不还,说他
更新时间:2015-12-29 22:31:24
问题描述:
我的同事做生意以1.5分的利息向我借款,借条上未注明利息,现在已经超过还款日期一年了,一直不还,说他自己被合伙人骗了,等钱追回来再还我。每次催款总说有钱就还,好像是没有还款的意思。我已离开(退休)单位一年了,我原工作单位在洛阳地区,我们借贷的银行交易也是在洛阳地区,我想在我居住地(三门峡)的法院起诉他,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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