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前年在信用社贷款,去年去清算利息,所算利息为4900元,而我只带了2000元,所欠利息为2900
更新时间:2015-12-30 15:15:22
问题描述:
本人前年在信用社贷款,去年去清算利息,所算利息为4900元,而我只带了2000元,所欠利息为2900元,我向信用社领导请示,过两天我把所欠2900元还上,领导答应。过了两天我把所欠利息的2900元还上了。信用社工作人员打印了还款凭条,还款凭条共两张,一张留信用社,一张应该我拿。但给我的还款凭条是他们信用社应该留下来的凭条。《当时我没注意》而我应拿的还款凭条留在了信用社。今年去还款时,信用社在去年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转账,并多增加了2900元,工作人员说我没还上以前所欠利息2900元,我拿出凭条,工作人员不认那凭条。向信用社领导反映,领导说让我与工作人员商谈,但工作人员死赖账,我没办法,请求援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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