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土地出让金
更新时间:2015-12-27 14:48:27
问题描述:
我2000年10月通过出让取得一个地块,出让金19万多元。当时国土局未签土地出让合同。(2年后通知我去签了合同。才知道是商业地块)。2001年我办了预售许可因为配合招商引资,盖了6层。4,5,6楼一共9套商品房。卖了40万左右。2009年听国土局的朋友说局里研究了,要我商改住补缴土地出让金19万多。但是一直没人通知我。(我到外地住了)。2014年国土局 诉到法院,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37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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