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与一个工程建筑商签订了1份商品住房的水电安装工程合同书,在签定合同的同时,我向这
更新时间:2015-12-11 16:24:57
问题描述:
我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与一个工程建筑商签订了1份商品住房的水电安装工程合同书,在签定合同的同时,我向这个工程建筑商交了几十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然而,在我们签定完合同之后,这个工程却迟迟不能按签定的合同开工建设。另外,我们在签定的合同书上是规定好了的,如果工程不能够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正常开工建设,建筑商将无条件全数返还我的合同保证金。可如今,合同规定的时间过去快一年了。这个建筑商总是以各种借口搪塞我,一直拖着不退还我的合同保证金。请问:我可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強制制行?附:合同书上有建筑商的亲笔签名,身份证号码,按的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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