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与朋友合伙经营童装店,合伙人私自挪用店铺资金做他用
更新时间:2015-12-10 11:35:15
问题描述:
2014年与朋友合伙经营童装店,合伙人私自挪用店铺资金做他用,导致店铺长期没有流动资金拿货,因此2014年12月与对方签订另一份协议,要求对方在还钱我投入的所以资金共16万元,并每月支付我5000元利息,直到还钱我的本金,我不再参与经营,但之后对方仍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本金及利息,2015年8月开始失去联系,联系对方家人均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告知对方去向。本人已报案,派出所已立案,但不够重视至今仍未有消息,现希望从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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