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问题
更新时间:2006-01-18 22:03:01
问题描述:
我通过中介公司与房东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做住宅用,至今房东未出示过房产证,租赁期限共十二个月从2004年6月24日起至2005年6月23日止,合同内约定 "甲方承诺供暖公司不收取暖费则乙方也不必交暖气费".在合同期内,房东都没有收取暖气费.合同期满后,房东和我都没有提出续签合同,我仍然在该房居住,定期向房东交纳租金.现房东提出,要我交纳居住期间共两年的暖气费用.
请问:
1.我与房东签定的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2.我是否应该交纳暖气费用?
3.如需交暖气费,要交多少年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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