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8-07-11 15:07:30
问题描述:
有一条是 培训服务器与竞业限制
乙方(我)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公司)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2008年5-2009年5月 。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培训费用2000元,对已履行部分服务器的,按照服务器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请问】 这里的培训是什么意思?送我去学习还是什么的?没有送我去,我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的话,我还需要赔偿他不?
【困扰的问题】如果不需要赔偿的话,他拖我的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怎么办(正式工需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那么他会扣住我这个月的工资)?请律师帮忙解决下这个问题,万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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