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地在上海,我在东莞分公司工作,2015年一月公司改革撤消了岗位,我和单位协商到七月没结果,主动
更新时间:2015-12-28 06:56:37
问题描述:
公司注地在上海,我在东莞分公司工作,2015年一月公司改革撤消了岗位,我和单位协商到七月没结果,主动提出离职,但一月到七月公司只发了基本工资,没发绩效,在此期间我正常上班打卡,无旷工,我八月在东莞提出劳动仲裁,仲裁判公司赔偿两万绩效,现在公司在注册地上海起诉我,请问我能提管辖权异议移送到东莞法院吗?因为劳动仲裁是在东莞。
还有上海太远了,往返又要花钱,如果我不出庭只做应诉答辩,胜诉机会大吗?如果要请律师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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