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棉纺厂户口,现在只有我和儿子户口在那里,但这套房是以前分给岳父的,岳父十一年前去世,岳母和其女儿
更新时间:2015-11-30 11:08:49
问题描述:
内江棉纺厂户口,现在只有我和儿子户口在那里,但这套房是以前分给岳父的,岳父十一年前去世,岳母和其女儿们的户口也在几年前相继迁出。2008年后户主名改为我的姓名,房租水电气都是我交的(岳母代缴),2014年房改,以我的名义申购了这套无产权住房。后要拆迁,岳母就串通留守处的人把我的姓名改了写成岳父的姓名并继承给岳母。现在申购人变成了岳母并且购了房。我想问留守处有权私自更改我的申购权吗,这样是否合法?无产权公房可以继承吗?我还能否运用法律手段要回这一套房?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