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部分内容是否有效
更新时间:2015-11-30 16:12:34
问题描述:
协议如下.1婚后有一套房子归女方所有,男方自愿放弃一切财产。2婚后无债权债务。
这个协议是男方认为还会复婚,且自认为离婚只是一时冲动,彼此并无实质性矛盾,离婚时女方说都不通知双方家长知道,可女方告诉了家长,把男方蒙在了鼓里,与15年7月22日才签字离婚的。现在无论男方如何恳求,女方总是拒绝复婚或者提出很难完成的条件才复婚。离婚是女方以离婚后就不头疼了提出的,男方是想以此证明多么在乎女方才去的,以前有短信为证,现在删除没有了。
请问房子是14年底付的首付,15年底签购房合同,15年6月12日签贷款合同,15年7月19日开始每月由男方还月供至今。期间贷款前提供了所需的材料有结婚证等,购房合同、贷款均是男方名字。离婚后女方以房本过户成她名字才会还月供为由拒绝偿还月供,现在还未交房房本根本没有。
以上情况房子归女方的协议是否有效,还没有盖好的房子协议中的房子是否无效,协议中的婚后无债权债务是否也是无效?男方不想这样迁就女方了,因为女方讲如果不答应条件就成立新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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