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6-01-18 07:22:01
问题描述:
[size=4] 我在某摩托车厂上班,近来由于公司的待遇不断下降,很多同事都在去年的合同到期时递交了辞职申请,一个月后,按照公司规定再次递交辞职书,得到批准后,却只能拿到当初的500元压金(公司称其为培训费)加350元左右的工资(公司压工资一个月),并且公司是不包食宿的.请问,公司收取每人500元的压金和在员工辞职时只支付350元的工资是否合理呢?我们要怎么讨回公道?[/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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