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验收房屋,且有质量保证书,期间闲置或裸房出租,今年10月份开始装修,先是发现过道
更新时间:2015-11-23 11:53:12
问题描述:
2011年6月30日验收房屋,且有质量保证书,期间闲置或裸房出租,今年10月份开始装修,先是发现过道两侧立墙面呈大口小底,两侧最大差异合计7公分,自己想办法找平。后有发现客厅定最低点与最高点差3公分。先后多次找物业,先是说过了质保期,我反应质量保证书中并为对墙面差异做出明确的质保期限,墙面属于主体工程,应在设计使用年限内保修期物业又说墙面不属主体工程 并且说质量是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出具证明的 ,不存在问题,且互相推诿。应该如何处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