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合同纠纷
更新时间:2015-11-23 08:53:27
问题描述:
甲方为供货物流,乙方为接货物流,丙方为送货,甲与乙签有合同,内容写明代收要日清月结,甲方违背合同指使丙方将代收赊出去,丙方将赊款收回自己占用挥霍掉了,甲方威胁、恐吓、诱骗乙方打下欠条,甲方拿上乙方打下的欠条将乙方起诉到法院,乙方将丙方报到经侦队并已立案,定于挪用资金罪,经公安部门审查甲乙不属于国有企业不能定挪用资金罪,将案件传到县人民法院刑事庭定为占用资金罪。
甲方将乙方告上法院,因乙方法律意识浅薄并且没有请律师,案子凭“欠条”这一孤证,在一审失败了,乙方将甲方申诉到临汾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乙方请了律师向法院上交了有关证据,开庭中甲方承认欠条是由他们骗乙方打下的,结果二审在一星期内维持了原判,终审判决。甲方上诉乙方的同时冻结了乙方正在合作的另一家物流的货款6万余元,和乙方名下的一辆小轿车。甲方申请法院将乙方在女儿结婚的前一天关到拘留所内15天,甲方现在不停地向法院申请执行乙方。
乙方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再审,甲方缺席,法院再审法庭在7个月以后发回了原判。
源头是甲方违背合同指使丙方赊账,导致了丙方占用了代收货款的严重后果,威胁、恐吓、诱骗我们乙方打下欠条,因为这场官司我们一家人全都失业了,身心都受到了沉重的打击,失眠多病,我们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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