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没有合同原件,会不会影响?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维护我司的权益?
更新时间:2009-07-11 01:53:02
问题描述:
事情原于2009年7月2日,因我司有一批很急的货需要运往大连,便在网上找了一家名为“深圳市志强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的承运商,当时是以包车协商,要求三天到货,也就是5号晚上到。对方王某是此业务负责人,签订合同之前,王某曾承诺,5号晚上有80%的把握可以将货送往我司指定地点。2号因工厂未能按时出货,便将合同上的运输时间改到4号至6号且货到付款,但今天已是8号,对方不但没有将货运往指定地点,还以大连货运公司需拿到钱才能送货为借口不予送货,在此过程中,我司才知道,王某欺骗了我们,实际上,拼车往大连的。
在此过程中,给我司受到了很大的信誉影响及经济损失:
从各种角度分析,对方都是没有道理的,他现在的行为很无赖,压根不跟我们讲合同条款。
我想起诉他,起诉货运公司,但是,因为出货问题,合同运输时间有了变更,我目前手上只有他们的合同传真件,并没有合同原件,且合同中,因为一些条款存有异议,当时对方,要求我修改、附加便可。合同我盖章后,已回传给对方,我担心对方到时以没有收到合同传真件为借口,不承认当时签下的合同。
如果起诉,会不会影响?胜数有多大?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样的证据?才能维护我司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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