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已在公司工作近8个月,在无任何预兆下,企业单方面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跟据劳动法,规定我能否
更新时间:2015-11-18 17:33:33
问题描述:
你好,我现已在公司工作近8个月,在无任何预兆下,企业单方面想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跟据劳动法,规定我能否申请二个月平均工资补偿,但由于企业未按规定提前一个月通知我,现又是月中,这块我给怎么主张赔偿,由于我现公司执行大小休工作制,按照法律规定一周超过40个小时应有加班补贴,但我公司现行工资条已有加班工资一栏,实发金额超过基本工资,这块我能否主张赔偿。就现有我跟进项目应在一月内会签订合同,公司会有进项,但现公司已现就项目签订而未能实现产品销售为理由,拒绝就提成比例给与答案,这块我应该如何主张,谢谢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