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太多,要宣布破产,那么该公司的股东和董事要不要承担责任?
更新时间:2015-11-19 09:52:21
问题描述:
您好!
我有一位意大利的客户,目前他不在中国,他是位于中国广东省某一家外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公司由四位股东组成的,每一位股东出资额都是10万元人民币),也是该公司的董事(董事总共有6位,不包括董事长)。
最近公司经济情况不妙,欠供应商的债务比较多,那么该公司的意大利籍总经理逃走了回去意大利,法定代表人(也是意大利籍的)则在香港不肯来大陆。
按照中国信用信息出示系统,该公司仍然处于运行状态,还没有宣布破产,那么仍然是合法的。
这位意大利客户问我:
1. 他现在来中国看我是否安全,要是公司无法清偿债务的话,他该不该承担责任?
2. 另外,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要不要承担责任?
备注:
- 该意大利客户已经出资了;
- 该公司总经理其实也欠该意大利客户一些钱(不知道这一点是否重要,不重要就不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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