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王某(xx上班)和她老公李某(运城平陆人,无业)于20
更新时间:2015-11-17 22:49:29
问题描述:
我朋友王某(xx上班)和她老公李某(运城平陆人,无业)于2012.5.5登记结婚,婚后李某说是想和他朋友刘某一起买辆铲车做生意,于是王某便通过她爸向别人借了10万给了李某,借条是李某写给王某她爸的,以后的时间李某就以这个做为理由经常不在家,回到家就说铲车出了事怎么怎么样,之后李某还以各种理由找王某要钱做生意,2014.12.1他们又在运城市投资了一个足疗店,李某有心脏病,在今年3月份,李某去西安装了心脏起搏器,此事王某并不知道,都是之后听店里的员工说的,由于王某在xx上班,经常不在一起,在此期间李某和多名女性发生了不正当的关系,在今年5月份被王某发现,李某表示想重新开始,王某原谅了李某,两人商量在xx投资一家饺子加盟店,于是王某又拿出3万给了李某让他到秦皇岛去学习饺子技术,李某于9.12日离家出走,之后王某给他打电话,李某都说是在秦皇岛学习,直到11月12日王某的朋友在运城市看见李某,王某才知道此事,于是王某便给秦皇岛打电话,公司说是李某根本没去秦皇岛学习,之后李某的电话就一直打不通了,人也消失不见了,然后王某又去了平陆找李某的朋友刘某了解铲车的情况,刘某说根本就没买铲车,我感觉这是通过婚姻关系的一桩诈骗案,从一开始结婚就在欺骗,但是去当地公安局,法院报案,他们都说是在婚姻期间不属于诈骗,这事应该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应收集什么证据,现在人也找不见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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