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责,颅内内出血,住院期间,保险公司垫付药费1万元,肇事方已付1万5000元,暂时出
更新时间:2015-11-18 17:06:56
问题描述:
交通事故,对方负主责,颅内内出血,住院期间,保险公司垫付药费1万元,肇事方已付1万5000元,暂时出院共计花费23000元,15天后暂时因脑脊液增多,必须再住院做颅内引流手术,仅住院费就腰万元,(出院前医生就告诉当时就有脑积液,看发展情况再决定是否做手术),请问我应该让谁来承担住院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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