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借款给B1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3分按月支付利息,逾期支付利
更新时间:2015-11-13 12:08:23
问题描述:
A借款给B10万元,双方约定月息3分按月支付利息,逾期支付利息一天赔偿A100元,B已陆续支付利息2期,其后3期B未支付,再后B支付10000元,但B未征得A同意汇款附言说是还本金。1、其履行约定。在欠利息及逾期赔偿金
的情况下,说先还本金,欠利息以后还。合理合法吗?2、A不同意B单方改变先还本金,再欠利息以后还,目的减少为利息的支付的总额。知道B的意图后,不同意,需要告知B吗?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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