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喝了代采购的过期几天的酸奶,要求是赔偿后还要求赔偿其他,正常吗?
更新时间:2015-11-09 21:34:36
问题描述:
客户喝了我司代采购的蒙牛酸奶,过期,当时客户正常签收并签字,并且当天没有反馈问题,过了一周后反馈酸奶过期一周,并表示两个同事喝完了闹肚子,要求我们全公司10倍赔偿还不止,还要求额外赔偿10倍其他产品,是否正常?并在事情发生到现在两周内正常订购我公司产品,并没有向其总部通报停止合作。请问其行为属于敲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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