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违规操作购房定金合同造成家庭矛盾
更新时间:2015-11-26 06:29:48
问题描述:
我和丈夫(陈*平)于2015年10月26日在上海嘉定北的****城楼盘看好一套别墅房,经与该楼盘的售楼小姐张**的长时间了解和沟通后,一套实际面积92.53平方米,售价2795711元(贰佰柒拾玖万伍仟柒佰壹拾壹元)的别墅,最后谈到可以在 2620000元,加上该楼盘60000元抵120000元优惠的款项,计2680000(贰佰陆拾捌万元整)就可以成交。
当时售楼小姐张**说,如果看中可以早点定下来。否则优惠少,以后要每套涨价30万元等等。并要求我们先付一成的房款,我们说还没有准备好。她说可以先付定金50000元(伍万元整)。到10月31日再来付一成的房款。
因为我们两老都已经退休,不能贷款买房。在限购政策的限制下,我们准备用儿子陈*玮的名额贷款。由于儿子当时被单位派在江西的工程工地工作,不能回沪。看房当天我们曾与他微信联系,由于信号不好,没有充分沟通。他让我们先看着再说。在这种情况下,我丈夫陈*平问张**,万一有情况可以退金吗?她说如果贷款贷不下来,可以退。并告诉我们。曾有一位购房者贷款贷不下来退了60多万。听了她的话。我们准备付定金。当时她问我们要儿子的身份证原件,我们说在儿子自己身边,现在拿不到。她说算了,就你(朱*珍)代签名就可以了。
因为没有做好当天就付款的准备,身边没有带足够的现金,只有一张自己的工资卡和儿子的一张信用卡。自己的工资卡余额不够应付款的金额,就动用了儿子的信用卡。张**还说信用卡只能用40000元,另外10000元要现金。当时我们身边的现金加起来不足10000元,她问我有没有支付宝,我说有余额宝可以吗,她说可以。在我的余额宝转了10000元给她后,又在儿子的信用卡拉了40000元,并让我在定金合同和信用卡的签购单上签儿子的姓名。在不明白她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时候,我问了:为什么要签他的名?她说,没关系,你签就行了。既然你问我们要儿子的身份证,为什么没有儿子身份证原件的情况下,你也可以为我们办定金手续呢?
当天晚上,我们两老回到家后,将在售楼处的情况如实告知儿子,儿子听后就不高兴了,认为:自己是有正常行为能力人,一没有授权委托我们办理,二没有将自己的身份证明交于父母保管,三在使用信用卡时盗用签名。在还没有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以他名义签合同,他是不能容忍的。不承认该项合同具法律效应。
由于身体原因,儿子在10月29日晚上回到上海,稍经治疗后,10月31日在我们陪同和说服下到上海嘉定北的****城楼盘看房。看房后,他非常不满意。明确跟售楼小姐张**表示,此房不要了。拒绝用他的名义贷款。
由于售楼小姐张**的违规操作和误导造成我们老年人与小一辈目前的情况。原本和睦的家庭弄的关系非常紧张。。为了还我家庭和睦,要求退回我们预付定金。
情况说明人:朱*珍
201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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