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违约责任
更新时间:2015-11-06 14:12:02
问题描述:
我在10.29日报了一个英语培训班,并签订合同,总共学费23800,首付2380,办理了24个月的分期付款。因为去上过2节辅修课(不算正式上课)感觉很一般,不愿意在此机构继续学习,所以于11.02日提出退费申请,合同的违约责任约定如下:1.合同的解除:除法定或约定理由外,乙方不得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其缴纳的培训费将按下述情形区别处理:(1)如乙方为常规课程学员的,则乙方在签订合同之日(含当日,以下相同)起7天内要求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退还培训服务费的50%:如乙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后要求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的培训费。 2.如果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并为分期付款的,除按上述理由外,乙方应同时向甲方支付15%的手续费。 像这种情况,我在7日之内申请退费可以退回多少呢?培训机构说支付15%的手续费是按照23800计算的额,这样我还倒补他1万多,我一节课没上,退不到学费,还损失这么多,不不符合规定的对吧,因为合同上面说15%的手续费,没有说明是以什么为基准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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