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有效吗,能证明首付是男方所有吗
更新时间:2015-11-09 14:09:57
问题描述:
婚内买房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于2014年10月8日岢岚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双方于2015年10月30号在东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房子一套,位于长风东街49号第一幢一单元2303号房,应女方要求房屋产权登记人为甲方和乙方。该房屋共计627357元,由甲方父母出资支付197357元首付款(附加团购费1万元),其余42万办理按揭。
二、 关于离婚协定:如果女方五年之内和未生育小孩之前提出离婚不得分割任何财产净身出户;如果男方五年之内如有家庭暴力.欺骗.婚外情.虐待.遗弃;不得分割任何财产净身出户(另男方五年之内不得提出离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女方不承担任何债务,都由男方承担。
三、 婚姻存续期间还房贷,甲方拿出收入75%还房贷,乙方拿出收入的35%还房贷;日常生活用品所需共同承担。(乙方在工作时间内,不包括生育.哺育等)
四、 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五、 双方自愿签订,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五年。
甲方: (签名)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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