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中一个儿子的房产做条件,签订的赡养协议有效吗?赡养义务也没有履行?
更新时间:2015-11-05 12:57:34
问题描述:
2000年12月老人骨折,弟弟要求其余两个哥哥中午给老人做顿饭,早晚弟弟管,因为单位离家远回不来。两个哥哥提出将弟弟买的房改房(大房)和老人买的房改房(小房)互换,并把弟弟的房改房平均分(房产证是弟弟的名字),签订的赡养协议:赡养老人的前提条件是将弟弟的房改房在三个兄弟之间平分,之后才是赡养老人的具体内容,签订后至今没按赡养的内容履行,没人管老人也没给钱。2013年履行了一套新的方案,轮流跟老人住,老人拿出1000元给同住的儿子,但没签协议。问2000年的赡养协议有效吗?2013年口头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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