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汽车碰到电单车
更新时间:2015-10-26 16:34:41
问题描述:
今年9月,我驾驶的小汽车碰到一电动车,交警判我全责,经医院检查,对方无骨折,只是皮外挫伤,不需要住院。当时的检查和药费约1千元,对方让医院开具了24天的休假单,要求赔偿医疗费1千,误工费2万和精神损失2千元,但对方其身份为企业法人,无法提供工资条和个人所得税证明,我的保险公司核定后对其误工费只能赔偿2千多,医疗费具体按实际,没有精神损失赔偿。对方不愿意,说可能会起诉。在这里我想问几个问题
1. 我能否私下赔给对方,再向保险公司理赔(这是对方的想法)
2.如果对方起诉,我要准备什么?
3.如果对方只起诉我而不起诉保险公司,我要怎么办?
4.是否法院判定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都会理赔?
5.我是否要请律师?律师费大概多少啊?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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