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能否报保险公司理赔
更新时间:2015-11-13 11:05:15
问题描述:
本人于2015年9月25日凌晨4点35分,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大学城石碾桥路段,开着一辆长安S460面包车去往北碚,因当时下着大雨,且来向两车辆开着远光,无法看清前方,因而撞到一人,下车查看没有发现人后就开车慌乱离开(当时时速为30KM/h,且证件齐全,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有,没有饮酒,无交通违法)。直至10月15日被沙区虎溪派出所交警通过摄像头查出并抓捕,当天通过审讯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现在据悉伤者受伤后7点钟才被接往沙坪坝区陈家桥医院,并且9点钟接受医院治疗,在医院重症监护室监护4天后转为普通病房,经检查脑部受伤,腰部脊椎轻微骨折,病人有轻度精神障碍,在此医院住院25天,因医疗设施条件限制,故转院至重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神经科,现在正在积极治疗伤者并寻求伤者谅解,伤者家属也表示谅解,表示如果处理的得当不会状告法院,。但是我们申报保险理赔,交强险以及第三方保险公司均以肇事逃逸为由不予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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