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文化程度不高。现因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与某律师事务所签
更新时间:2015-10-22 11:03:03
问题描述:
我父亲文化程度不高。
现因交通事故赔偿诉讼,与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民事委托代理合同,合同中委托代理权限为特别授权:具体见授权委托书。
乙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授权书样本中,代理权限包括(承认、放弃,变更诉讼/执行请求;代为和解、调解;代收赔偿款/执行款;代签相关法律文书)
本人认为以上几种权限完全没有必要代理,所以商谈暂不签字(等我有时间再当面指导父亲签字),乙方答应先不签授权委托书,但是后来我父亲说有签过3个文书,。我因此怀疑乙方可能已经在我父亲不了解的情况下,误导其签了全权代理的授权委托书,我以此事质问乙方,乙方坚称尚未签授权委托书。并答应将在我在场的时候,再来签授权委托书。
假如,我父亲已经误签全权代理的授权书,而后乙方再与我父亲签一般授权的授权书。就会有2份授权委托书,若乙方以全权代理授权书为由作出有损我父亲实体利益的行为,该怎么办?法律上会如何判定委托合同中的乙方代理权限?怎样才能解除乙方的特别授权(全权代理)或者使乙方只具有一般代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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