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跟劳动时间不符
更新时间:2015-10-19 11:42:26
问题描述:
你好,我有问题请教,希望得到你的支持,谢谢。(1)我于2009年11月1号去一家台资企业做宿舍管理至今,因为是厂外宿舍,公司外宿舍就我一人负责。公司规定我每天都是上班从早7.40到8.40为上班时间,工资缺不是按上班时间的全额报酬支付的。证据当然有公司总务处盖章签发的上班时间表。请问我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补偿我的损失吗。(2)我上班一整年后公司才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可以要求公司给我补交那一年的社保吗。(3)如果公司辞退我,我能要求公司赔偿我是六个月还是12个月的工资吗?(4)公司从来没安排我带薪休年假。我工作六年整。可以要求公司补偿我累计30天的劳动报酬吗,如果可以那请问是每天两倍还是三倍的工资。谢谢老师,请在百忙中给于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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