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自江苏泰州,两年前与妻协议离婚,小孩
更新时间:2015-10-15 13:15:59
问题描述:
我来自江苏泰州,两年前与妻协议离婚,小孩当时4岁,和我男方共同生活,当时,协议每月给孩子300元抚养费,直至成人。为了这抚养费已磨破嘴皮,经常要电话催讨,现在又有5个月没给了,问她要时,她说她自己帮存着,以后给小孩。请问律师:1,她这个做法合理、合法吗?2,这300元的每月抚养费,已不能适从如今的生活、就医、学习费用,小孩明年上一年级,能否适当增加抚养费?(她有工作,在理发店上班,工资3000)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