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我是卖方,定金是7万,签合同时付了3万,合同上约
更新时间:2015-10-12 14:44:20
问题描述:
二手房交易,我是卖方,定金是7万,签合同时付了3万,合同上约定了9月30号前需补齐4万。合同上约定了买方无故逾期10天,卖方可以解除合约,没收定金,此为背景。
我现在的问题是,因为第一次卖房,卖便宜了,现在既然过了时间,我也不想卖了,我想解除合同,这定金该不该退?我这样不算我违约吧?买方没联系我们也没告知我们,没付齐定金,我们也没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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