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1年,合同期满,我要求退房,并于10月1日搬离,业主坚持要求我住到10月31日。
更新时间:2015-10-13 10:13:54
问题描述:
租房合同1年,合同期满,我要求退房,并于10月1日搬离,业主坚持要求我住到10月31日。合同没有说退房要提前30天,且合同期满后,业主也没有要求我续签,默认我继续居住。即可认为不定期合同,我退房口头通知即可。 之前我老婆有口头跟业主说住到年底。但我认为那只是善于提醒业主。并不能否决我随时退租的权利,我没有违背合同。现在业主不接我电话,找了个手底下的员工代理。我妥协同意结算到10月15日,过给半月押金。对方依然不同意,现在已经搬出半个月了。也不给我办手续,押金都没退。我改如何。报警还是起诉,另外我想了解下起诉的话费用如何算。是否可以要求业主承担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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