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行政诉讼律师打官司
更新时间:2015-10-09 18:00:36
问题描述:
事件缘由:2014年7月10日晚六时许,我父母与亲戚夫妻‘杨某’‘关某’因琐事发生争执,我在劝架中被夫妻二人用砖头打伤头部,当即被村民都继刚送至医院,其所受伤经诊断为:左眉弓裂伤,右前额部血肿,为此,住院治疗共计32天。父亲在我受伤当晚7时许拨打110报警,但公安局派出所民警却未到现场出警。 9月份,派出所警员才来给我做笔录。又在半年后要求我更改笔录,内容为,第一,我被打致伤是关某所为,不是杨某殴打;第二,我所受的伤是被关某用拳头殴打;第三:我殴打杨某 。对于派出所如此颠倒黑白的行为,我当时给予回绝,可办案警员以不改笔录就不给结案多次威胁我及家人(有录音影象证据) 2015年5月,因此案民事部分赔偿久拖不决,我准备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根据规定,需公安机关转交卷,为此,我与办案民警联系,对方置之不理。 2015年5月12日,派出所给我作出行政处罚,拘留10日,处罚三百元,而杨某、关某夫妻二人,一个只是拘留五日,一个只是罚款。而多次主动纠集关某在公共场合辱骂殴打我爸的孙某,却也只是拘留七日。 详细的希望有律师联系......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