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工作的特殊性,我们的班制是早晨八点半上班,转天早晨八点半下班,然后休息一天,再上转天八点半。上
更新时间:2015-10-06 09:53:17
问题描述:
由于我工作的特殊性,我们的班制是早晨八点半上班,转天早晨八点半下班,然后休息一天,再上转天八点半。上班期间在保证白天工作的情况下会有夜间值班,大约在五六小时左右。没有任何法定节假日,六日。就是来回24小时轮休。请问这样的班制合法吗。如果请事假一天,按照全月工资的10%扣取,这样合法吗?工资方面我们没有具体的工资发放日期,一般都是下一个月月底才发,有的时候还会拖到第三个月月初,请问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吗,应该找谁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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