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简介:我方因为受a工厂所托向b工厂索要电费5000元,b工厂写下凭证,并把钱给了我方,我方把钱交
更新时间:2015-09-26 17:01:05
问题描述:
问题简介:我方因为受a工厂所托向b工厂索要电费5000元,b工厂写下凭证,并把钱给了我方,我方把钱交给a工厂时因为没有写收据,现在a工厂内部人员因为涉嫌贪污被抓,现在a工厂人员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不承认当初收了我方5000元,恰好也没有其他人证。反而告我方诈骗,请问事情如何解决。如果真的有万一,没法证明,我方最好可以向那个方向辩护可以减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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