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的移民合同
更新时间:2015-09-23 10:02:24
问题描述:
8年前跟北京一家旅游公司签的移民合同,并交费用(以押金的名义)1.2万,合同明确如果移民未成,全额退款。之后国外政府拒绝受理大批申请,我们也在影响范围内,所以移民未成,但移民公司认为这属于不可抗力,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拒签(但合同上并未有不可抗力的解决办法)。由于之后一直等待国外退费,非常缓慢(申请时已付国外审理费用),所以这件事情一直耽搁至今,期间移民中介一直未退还付款,同时表示将来只能退还一半。目前国外退费已到,所以开始考虑索要余下这部分费用: 1. 因为此类事件从未发生过的,合同里只制定了拒签后他们将退全款,而现在的情况不是拒签(拒签是审核后不予签发签证),而是国外移民局不再审核,所以是有差距的。所以他们说不能按合同那一条办理是有些道理的。但问题是,由于合同内容没有涵盖此次突发事情,合同是否就已经无关了,本应商议,而他们并未这样,而是单方面扣留所付费用这么长时间(6年左右),同时单方面提出只退还一半费用,是否涉嫌欺诈? 2.因为数额不高,所以考虑自行去北京办理诉讼,但希望能找当地律师寻求指导,请问这样做是否可行?3.本人需要亲自去北京几次?期间是否可以让亲戚代办?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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