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曾在2014年5月在濮阳吸过冰毒一次,因当时儿孑处未成年,被当地公安机关说服教育后回到老家,和
更新时间:2015-09-20 11:11:49
问题描述:
我儿子曾在2014年5月在濮阳吸过冰毒一次,因当时儿孑处未成年,被当地公安机关说服教育后回到老家,和我一起居住,因孩子回来后没和我说过此事,所以我也不知道他吸毒这事,大概在今年的7月末8月初,孩子想去当保安,需要去派出所开一份无犯罪的前科证明,我就带孩子去到当地派出所,接侍干警在查询资料时在网上看到他有过吸毒处罚,通过血检,尿检,没有发现再有吸毒的症状。一直居往期间我也没有发现孩子有吸毒的痕迹,而且也不怎么抽烟。可在本月十六号上午十时三十分左右,我接到派出所一位姓李的警官,电话中说孩子指纹采集有误,需要更正,我想这事对孩子将来应该有好处,也为了配合政府,就带孩孑去了,结果办事民警没有像电话中说的那样,而是做笔录,化验尿,结果民警对我说孩子没有吸毒症状,等导来了回报下,你们就可以回去了,可我们没吃没喝等到夜里十二点入,还又不让回家,中间我去问过办事民警,问过所长,他们都说等一会,夜里十一点值班民警让我先回去,明天上午再说吧,无奈离去,十七日早上我去没见到孩子,值班民警给我一份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决定书,原因是孩子拒绝接受社区戒毒,虽然我不清楚濮阳的处理结果,孩子没跑,没躲,我做为家长也没收到相关社区戒毒的法律文书及通知,怎么就会有这样的结果呢?我查阅过相关法律,觉得一个十七岁未尚成年的孩子,以这样的法律对待,很不公平,也很怨,幼稚的心灵受到阴影的摧残和折磨,同时孩子的自由权也被剥夺。恳请资询您们给我一个正义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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